(一)学费标准
1、一般专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2600元。
2、外语、医科类专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。
3、艺术类专业本专科生:表演、导演、舞美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,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。
4、属于招生数额有限、报考学生较多、培养费用较高以及毕业后从事的职业收入较高的热门专业,每生每学年3500元。
以上学费标准为最高限额,各学校可按本校各类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标准,但不得超过最高限额。
(二)师范、农林、体育、航海、民族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免缴学费。
(一)专业划分
各类成人高校、成人中专的专业按以下四类划分:第一类为文科、经济(含管理)类专业;第二类为理、工、医、体及工科和艺术管理类专业;第三类为外语类专业;第四类为艺术类专业。成人高中(职高)暂不按专业分类。
(二)计价单位
成人各学历教育按每课时计价。
函授教育面授1课时按3课时计价。
单科、短期进修学生实际学习课时计价。
(三)学费标准
1、成人高校、成人中专学费标准(元/课时)
本科专科中专
一类3.002.501.00
二类3.503.001.50
三类4.003.502.00
四类5.004.502.50
2、成人高中每课时1.00元;成人职高每课时1.50元。上述学费中已含实验实习、实验实习材料、统考、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、答辩等费用,不得另行收费。
(一)义务教育杂费标准:
1、小学城镇地区每生每学期50元;农村地区每生每学期20元。
2、初级中学城镇地区每生每学期80元;农村地区每生每学期50元。
(二)、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:
1、普通高中一般学校每生每学期160元;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330元。
2、职业高中一般学校每生每学期200元;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260元;热门专业每生每学期400元。
3、普通中专一般学校每生每学期330元;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450元。
4、技工学校一般学校每生每学期200元;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260元。
(三)外省市学生在京借读费
小学每生每学期480元;初中每生每学期700元;高中每生每学期1200元。
(四)外国籍学生在京就读学费
小学每生每学期3000元;初中每生每学期4600元;高中每生每学期6000元。
(五)1997年以来入学的职业高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元、技工学校1400元、普通中专1500元、成人中专(招收初中毕业生)1300元、普通高中收费班每生每学年4000元。对这部分学生除按以上规定收费外,不得再另行收取学费。
各学校要公开亮证收费,主动向缴费人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“北京市统一收费票据”,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。在收取学费时,认真执行按学期、学年收取学费的规定,不得跨学期、学年预收。普通高校和成人学历教育,学费收取应实行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。对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行为,广大学生及家长可以向所在区县物价部门举报。
北京市物价局62352485
东城区物价局65250614
西城区物价局66182739
宣武区物价局63528294
崇文区物价局67023549
朝阳区物价局65025751
海淀区物价局62565886
丰台区物价局63812270
石景山区物价局68878371
通州区物价局69555032
平谷县物价局69962450
顺义县物价局69443704
怀柔县物价局69644885
密云县物价局69041013
延庆县物价局69101859
昌平县物价局69742611
门头沟区物价局69842794
房山区物价局69313882
大兴县物价局69255941